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社奖〔2025〕50号)和《湖北民族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(修订)》(民大校办发〔2025〕5号)文件精神,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从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。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,现将拟推荐申报2025年湖北省高等教育(研究生)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4日-11月10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部(处)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。逾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赵雅璇;办公地点:行政楼103室;电子邮箱:494110868@qq.com。
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部(处)
2025年11月4日